机电商会成功承办“社会组织资产管理论坛”
7月25日,由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行业协会商会分会主办的“社会组织资产管理论坛”在京召开, 张钰晶会长作为中国社促会行业协会商会分会执行会长主持论坛,中国社促会常务副会长孙伟林出席论坛并讲话。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中国食土商会、医保商会等27家商协会的45名代表出席论坛。该论坛由我会承办,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协办。
论坛首先请孙伟林常务副会长讲话,他表示,资产问题是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主管单位脱钩过程中一个受到各方关注的重要问题,很多协会商会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惑。应大家要求,社会组织促进会行业协会商会分会发起举办了这次论坛,请资产管理领域的专家解读政策并与代表们互动交流。中国社促会行业协会商会分会将把会员呼声和专家意见整理成专题报告,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中央财经大学安秀梅教授从经济学角度,根据社会组织资产在来源、使用、监管等方面的特征提出了“社会公共资产”的概念,并对“社会公共资产”在概念界定、权属界定、监管、财产处置等环节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安秀梅教授认为目前社会组织资产管理中存在着来源混杂、法人财产权受限、资产使用权受限、资产运作受限、立法层次不高、政策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在明确社会公共资产的产权归属、完善社会组织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的资产管理运作等方面做出调整完善的具体建议。
北京大学金锦萍教授认为,应该用社会产权理论来分析社会组织资产管理问题。社会产权是有别于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的第三种产权,社会产权通过法人所有权制度使经济学上的概念法律化,通过物权法中关于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的规定来体现。社会组织的出资人(或设立人)不对社会组织享有所有权,社会组织资产的社会产权属性也不因出资人(或设立人)是私有产权或是公有产权而改变。
会议代表围绕着两位专家的观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结合本单位在脱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以及如何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等问题与两位专家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代表们普遍认为,社会组织资产管理应纳入到国家法治建设的轨道上来,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来规范社会组织的资产管理行为。
张钰晶会长表示,社会组织资产管理正处在一个探索、调整、完善的阶段,尽管当前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相信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学界专家的共同关注和努力下,社会组织资产管理一定会逐步走向规范、合理、完善,我们对此充满信心。
与会代表对论坛的举办及其效果予以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