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自平衡电动扭扭车产品发起337调查
9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决定对自平衡电动扭扭车(self-balancing, electric vehicles for carrying a person)发起337调查。该调查是应两家美国公司Segway及DEKA、中国天津纳恩博科技公司8月16日提起的申请发起的。申请方指控自中国、荷兰、土耳其等国进口至美国的上述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请求USITC对这些进口产品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
据了解,美国Segway公司是中国天津纳恩博科技公司在美分支机构,而美国DEKA公司则是纳恩博公司在美合作伙伴。USITC将中国大陆6家企业列明为被诉企业:江苏常州爱尔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快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辰多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九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科佰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案是自平衡电动扭扭车第四次遭遇337调查,也是今年以来中国企业所遭遇的第16起337调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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