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对中国电热水壶作出反倾销调查终裁
2023年1月5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4/20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西班牙语: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决。决定对涉案产品设定12.46美元/件的最低出口离岸限价(FOB),对申报价格低于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涉案产品征收其差额作为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当地时间2022年3月9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148/2022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西班牙语:Jarras o pavas electrotérmicas, de uso doméstico)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5167990(该编码仅供参考,具体以立案公告中产品描述为准)。预计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3月至2022年2月。申请人主张的倾销幅度为122.5%。2022年10月28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2年第760号公告,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以设定12.46美元/件最低出口离岸限价的形式对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为4个月。
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有力指导和地方商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会组织好伙伴、富达电子、苏泊尔、通泰四家企业进行了本案行业无损害抗辩。2022年5月20日,行业抗辩代理律师代表企业向调查机关提交行业抗辩意见。案件初裁后,我会与行业抗辩代理律师,共同于2022年8月15日组织相关企业召开案件工作会,指导开展价格承诺准备工作。2022年9月22日,代理律师向阿根廷调查机关提交了四家企业的第一次价格承诺。2022年10月7日,阿根廷调查机关发布对原产于中国的家用电热水壶反倾销调查的基本事实信息,其中提到,因未查询到苏泊尔报关记录拒绝接受其提出的价格承诺。2022年10月28日,代理律师向阿根廷调查机关提交了,除苏泊尔外的,三家企业的第二次价格承诺。在价格承诺谈判期间,机电商会向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发函请求前方驻阿使馆经商处就本案与阿根廷调查机关进行交涉,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
未来,我会将继续关注和跟踪相关企业对阿根廷出口情况,帮助企业实现有序规范出口。